← 上一篇 子站索引 信仰問答 回到尼希米讀經網 下一篇 →
第一組|Biblesupport 文選
第二組|Gutenberg 文選
Matthew chapter 5 06

馬太福音第五章

馬太福音 5:1-12

耶穌看見這許多的人,就上了山。既已坐下,門徒到他跟前來。他就開口教訓他們,說:
「虛心的人有福了!因為天國是他們的。哀慟的人有福了!因為他們必得安慰。溫柔的人有福了!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。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!因為他們必得飽足。憐恤人的人有福了!因為他們必蒙憐恤。清心的人有福了!因為他們必得見神。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!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。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!因為天國是他們的。
人若因我辱罵你們,逼迫你們,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,你們就有福了!應當歡喜快樂,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。在你們以前的先知,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。」

這三章以這些經文為開頭的內容,值得所有聖經讀者特別關注。它們包含了通常所說的「登山寶訓」。

主耶穌的每一句話,對於自稱基督徒的人來說,都應當是極其寶貴的。這是大牧者的聲音,是教會偉大主教與元首的訓令。這是主在說話。這是那位「從來沒有像他這樣說話的」,且在末日要審判我們所有人的主所說的話。

我們想知道基督徒應該是什麼樣的人嗎?我們想知道基督徒應該追求的品格是什麼嗎?我們想知道作為耶穌的跟隨者,其外在的行事與內在的心思習慣應當如何嗎?那麼,讓我們經常研讀登山寶訓。讓我們經常深思其中的每一句話,並以此省察自己。尤其重要的是,讓我們經常思想在寶訓開頭被稱為「有福」的人是誰。那些蒙偉大大祭司祝福的人,確實是有福的。

主耶穌稱「虛心的人」為有福。他指的是那些謙卑、心存卑微、自視甚低的人。他指的是那些在神眼中深信自己罪孽深重的人。這些人不是「自以為有智慧、自視為聖潔」的人。他們不是「富足,已經發了財」的人。他們不認為自己一無所缺。他們視自己為「困苦、可憐、貧窮、瞎眼、赤身」的。這樣的人有福了!謙卑是基督教字母表中的第一個字母。我們若要蓋得高,就必須從低處開始。

主耶穌稱「哀慟的人」為有福。他指的是那些為罪憂傷,每日為自己的過犯而悲嘆的人。這些人為罪所感到的困擾,勝過世上任何事物。對罪的記憶使他們痛苦,罪的重擔使他們難以承受。這樣的人有福了!「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;神啊,憂傷痛悔的心,你必不輕看。」終有一天,他們將不再哭泣,「他們必得安慰」。

主耶穌稱「溫柔的人」為有福。他指的是那些心存忍耐與知足的人。他們甘願在世上受一點輕視。他們能忍受傷害而不懷怨恨。他們不容易被冒犯。正如比喻中的拉撒路,他們甘心等待屬於他們的福分。這樣的人有福了!從長遠來看,他們絕不會吃虧。終有一天,他們將「在地上執掌王權」(啟 5:10)。

主耶穌稱「飢渴慕義的人」為有福。他指的是那些渴望完全順服神心意,勝過一切事物的人。他們渴望的不是富有、財富或學識,而是聖潔。這樣的人有福了!終有一天,他們將得飽足。他們「醒了的時候,得見神的形象就心滿意足了」(詩 17:15)。

主耶穌稱「憐恤人的人」為有福。他指的是那些對他人充滿憐憫的人。他們憐憫所有因罪或憂傷而受苦的人,並溫柔地渴望減輕他們的痛苦。他們充滿善行,致力於行善。這樣的人有福了!無論是在今生還是來世,他們都將收穫豐厚的賞賜。

主耶穌稱「清心的人」為有福。他指的是那些不僅追求外在端正,更追求內在聖潔的人。他們不滿足於僅僅是宗教的外在表現。他們努力保持心靈與良心無虧,並以靈與內在的人事奉神。這樣的人有福了!心就是人的本質。「人是看外貌;耶和華是看內心」(撒上 16:7)。最屬靈的人,將與神有最深的交通。

主耶穌稱「使人和睦的人」為有福。他指的是那些在私下與公開、在家中與國外,運用一切影響力促進和平與仁愛的人。他指的是那些致力於教導福音,使眾人彼此相愛的人,因為福音說:「愛就完全了律法」。這樣的人有福了!他們正在做神兒子第一次降臨時所開始的工作,這也是他第二次再來時將要完成的工作。

最後,主耶穌稱「為義受逼迫的人」為有福。他指的是那些因為努力活出真實基督徒樣式,而遭到嘲笑、戲弄、藐視與惡待的人。這樣的人有福了!他們喝的是他們的主所喝的杯。他們現在在人面前承認他,他將在末日於他的父和天使面前承認他們。「他們的賞賜是大的」。

這就是主在登山寶訓開頭所立下的八塊基石。八個偉大的試驗性真理擺在我們面前。願我們好好標記其中的每一點,並學習智慧!

讓我們學習基督的原則與世界的原則是多麼完全相反。否認這一點是徒勞的。它們幾乎是截然對立的。主耶穌所稱讚的品格,正是世界所藐視的。而那種到處氾濫的驕傲、輕率、暴躁、世俗、自私、形式主義與缺乏愛心,正是主耶穌所譴責的。

讓我們學習基督的教導與許多自稱基督徒者的實踐之間,存在著多麼令人遺憾的差異。在那些去教會和禮拜堂的人群中,我們到哪裡才能找到那些努力活出我們今天所讀到的樣式的人呢?唉!有充分的理由擔心,許多受過洗的人對於新約聖經的內容完全無知。

最重要的是,讓我們學習所有信徒應該是多麼聖潔與屬靈。他們絕不應追求低於登山寶訓的標準。基督教本質上是一種實踐的宗教。純正的教義是其根基,但聖潔的生活應當永遠是其果子。如果我們想知道什麼是聖潔的生活,讓我們經常思想耶穌稱誰為「有福」。

馬太福音 5:13-20

「你們是世上的鹽。鹽若失了味,怎能叫它再鹹呢?以後無用,不過丟在外面,被人踐踏了。你們是世上的光。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。人點燈,不放在斗底下,是放在燈臺上,就照亮一家的人。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,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,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。
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。我來不是要廢掉,是要成全。我實在告訴你們,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,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,都要成全。所以,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,又教訓人這樣做,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。但無論何人遵行這些誡命,又教訓人遵行,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。我告訴你們,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,斷不能進天國。」

在這些經文中,主耶穌論述了兩個主題。一是真實的基督徒在世上必須支持與維持的品格;二是他的教義與舊約教義之間的關係。對這兩個主題有清晰的認識是非常重要的。

真實的基督徒在世上要像「鹽」。鹽有一種獨特的味道,與其他任何東西完全不同。當它與其他物質混合時,能防止腐敗。它將自己的味道賦予所混合的一切。只要它保持鹹味,它就是有用的,否則就毫無價值。我們是真實的基督徒嗎?那麼,請看這裡我們的地位及其責任!

真實的基督徒在世上要像「光」。光的特性是與黑暗完全區別開來。黑暗房間裡的一點火花,立刻就能被看見。在所有受造物中,光是最有用的。它使萬物生長,它指引方向,它帶來喜樂。它是神創造的第一樣東西。沒有它,世界將是一片陰暗的空白。我們是真實的基督徒嗎?那麼,請再次看看我們的地位及其責任!

當然,如果言語有意義,我們從這兩個比喻中應當學到,如果我們是真實的基督徒,我們的品格就必須有顯著、獨特且與眾不同的地方。如果我們想被基督承認為他的子民,就絕不能虛度光陰,像其他人一樣思考與生活。我們有恩典嗎?那麼它必須被看見。我們有聖靈嗎?那麼必須有果子。我們有任何得救的宗教嗎?那麼在我們的習慣、愛好與思維方式上,必須與那些只想到世界的人有所不同。完全清楚的是,真實的基督教不僅僅是受洗和去教會。「鹽」與「光」顯然意味著心靈與生活、信心與實踐上的獨特性。如果我們想得救,我們必須敢於與眾不同,不隨波逐流。

我們的主的教導與舊約之間的關係,由我們的主用一句驚人的話語闡明了。他說:「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。我來不是要廢掉,是要成全。」這些話語非同尋常。當他說出這些話時,這對當時猶太人對此問題的自然焦慮來說,具有深遠的意義。只要世界存在,這話就永遠重要,作為舊約與新約宗教是一個和諧整體之見證。

主耶穌來,是為了成全先知的預言,他們早已預言救主終有一天會顯現。他來,是為了成全禮儀律法,藉著成為罪的偉大挽回祭,而這正是摩西一切獻祭所一直指向的。他來,是為了成全道德律法,藉著向它獻上我們永遠無法獻上的完美順服,並用他贖罪的血支付我們違背律法的代價,這是我們永遠無法支付的。通過這一切方式,他尊崇了神的律法,使其重要性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顯明。總之,「他使律法為大,為尊」(賽 42:21)。

從我們主的這些話語中,可以學到深刻的智慧。讓我們好好思想,並將其銘記在心。

讓我們謹防以任何藉口藐視舊約。讓我們絕不要聽從那些叫我們把它當作過時、陳舊、無用之書而拋棄的人。舊約的宗教是基督教的胚胎。舊約是含苞待放的福音。新約是完全綻放的福音。舊約是發芽的福音。新約是結實的福音。舊約的聖徒透過鏡子觀看,模糊不清。但他們都憑著信心仰望同一位救主,並由同一位聖靈引導,正如我們一樣。這些絕非小事。許多不信的開端,始於對舊約無知的藐視。

其次,讓我們謹防藐視十誡。我們絕不要以為它已被福音廢除,或者基督徒與它無關。基督的降臨並沒有改變十誡的地位絲毫。如果說有什麼改變,那就是它尊崇並提升了它們的權威(羅 3:31)。十誡是神對是非永恆的衡量標準。藉著律法,人就知罪。藉著律法,聖靈向人顯明他們對基督的需要,並將他們帶向他。基督將他的子民指向律法,作為他們聖潔生活的準則與指南。在它正確的位置上,它與「榮耀的福音」同樣重要。它不能拯救我們。我們不能因它而稱義。但永遠、永遠不要藐視它。當律法被輕看時,這是一種無知且不健康的宗教狀態的徵兆。真實的基督徒「喜歡神的律法」(羅 7:22)。

最後,讓我們謹防認為福音降低了個人聖潔的標準,認為基督徒不必像猶太人那樣嚴格與謹慎對待日常生活。這是一個巨大的錯誤,但不幸的是非常普遍。事實遠非如此,新約聖徒的成聖應該超過那些僅以舊約為指南的人。我們擁有的光越多,我們就越應該愛神。我們越清楚地看見我們在基督裡獲得了完全且徹底的赦免,我們就越應該衷心地為他的榮耀而工作。我們比舊約聖徒更清楚救贖我們的代價。我們讀過客西馬尼園和各各他山上發生的事,而他們只是模糊不清地將其視為未來之事。願我們永遠不要忘記我們的義務!滿足於低標準個人聖潔的基督徒,還有很多東西要學。

馬太福音 5:21-37

「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,說:『不可殺人』;又說:『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。』只是我告訴你們,凡向弟兄動怒的,難免受審判;凡罵弟兄是拉加的,難免公會的審斷;凡罵弟兄是魔利的,難免地獄的火。
所以,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,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,就把禮物留在壇前,先去同弟兄和好,然後來獻禮物。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,就趕緊與他和解,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,審判官交付衙役,你就下在監裡了。我實在告訴你,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,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。
你們聽見有話說:『不可姦淫。』只是我告訴你們,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,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。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,就剜出來丟掉,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,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。若是右手叫你跌倒,就砍下來丟掉,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,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。」
「又有話說:『人若休妻,就當給她休書。』只是我告訴你們,凡休妻的,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,就是叫她作淫婦了;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,也是犯姦淫了。
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,說:『不可背誓,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。』只是我告訴你們,什麼誓都不可起。不可指著天起誓,因為天是神的座位;不可指著地起誓,因為地是他的腳凳;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,因為是大君的京城;又不可指著你的頭起誓,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黑變白了。你們的話,是,就說是;不是,就說不是;若再多說,就是出於那惡者。」

這些經文值得所有聖經讀者最密切的關注。對其中所含教義的正確理解,是基督教的根基。主耶穌在這裡更充分地解釋了他「我來不是要廢掉律法,是要成全」這句話的含義。他教導我們,他的福音使律法為大,並提升了它的權威。他向我們表明,經由他闡釋的律法,是一條比大多數猶太人所認為的更屬靈、更深入人心的準則。他通過從十誡中選出三條作為他意思的例子,證明了這一點。

他闡釋了第六誡。許多人認為,只要他們沒有犯下實際的「殺人」罪,他們就遵守了神律法的這一部分。主耶穌表明,其要求遠不止於此。它譴責所有憤怒與暴躁的言語,特別是無緣無故的憤怒。讓我們好好標記這一點。我們可能完全沒有剝奪他人的生命,卻仍然犯了違背第六誡的罪。

他闡釋了第七誡。許多人認為,只要他們沒有實際犯下「姦淫」罪,他們就遵守了神律法的這一部分。主耶穌教導說,即使我們的外在行為是道德且端正的,我們也可能在思想、心靈與想像中犯下此罪。我們所面對的神,看顧遠超行為。在他眼中,甚至一眼的注視都可能是罪。

他闡釋了第三誡。許多人以為,只要他們沒有發假誓,並履行了他們的「誓言」,他們就遵守了神律法的這一部分。主耶穌完全禁止所有虛妄與輕率的起誓。所有指著受造物起的誓,即使沒有提到神的名——除了在最莊嚴的場合外,所有呼求神作見證的行為,都是大罪。

這一切都非常有啟發性。它應該在我們心中引起非常嚴肅的反思。它大聲呼籲我們進行深刻的自我省察。這教導了我們什麼呢?

它教導我們神極致的聖潔。他是一位最純潔、最完美的本體,他能看見人眼常看不見的過錯與瑕疵。他洞察我們內在的動機。他不僅記錄我們的行為,也記錄我們的言語與思想。「他喜愛內裡誠實」。哦!願世人比現在更多地思想神品格的這一面!如果他們能看見神「本來的樣子」,就不會有驕傲、自義與輕忽的餘地了。

它教導我們人在屬靈事物上的極度無知。恐怕有成千上萬自稱基督徒的人,對神律法的要求所知,並不比最無知的猶太人多。他們對十誡的字面意思足夠熟悉。他們像那位少年官一樣幻想:「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」。他們從未夢想過,如果不通過外在的行為,也有可能違背第六誡與第七誡。於是他們活在自滿中,對自己那點微薄的宗教信仰感到滿足。真正理解神律法的人真是幸福!

它教導我們極度需要主耶穌基督的贖罪之血來拯救我們。世上有哪個人能在這樣一位神面前站立,並辯稱「無罪」呢?有誰長大成人後,沒有成千上萬次地違背誡命?「沒有義人,連一個也沒有」。若沒有一位偉大的中保,每個人在審判中都會被定罪。對律法真正含義的無知,是許多人不重視福音,並滿足於一點形式化基督教的明顯原因。他們沒有看見神十誡的嚴格與聖潔。如果他們看見了,他們就絕不會在基督裡得著安全之前停下來。

最後,這段經文教導我們避免一切犯罪機會的極端重要性。如果我們真心渴望聖潔,我們必須「謹慎我們的道路,免得我們在舌頭上犯罪」。我們必須準備好化解爭吵與分歧,以免它們逐漸導致更大的邪惡。「紛爭的起頭如水放開」。我們必須努力治死肉體與肢體,寧可做出任何犧牲、忍受任何身體上的不便,也不要犯罪。我們必須像用嚼環勒住嘴一樣守住我們的唇,並對我們的言語進行每小時的嚴格管理。如果人們因為這樣做而稱我們刻板,就讓他們說吧。如果他們願意,就讓他們說我們「太挑剔」吧。我們不必動搖。我們只是在做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吩咐我們做的事,如果真是這樣,我們就沒有理由感到羞恥。

馬太福音 5:38-48

「你們聽見有話說:『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。』只是我告訴你們,不要與惡人作對。有人打你的右臉,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;有人想要告你,要拿你的裡衣,連外衣也由他拿去;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,你就同他走二里;有求你的,就給他;有向你借貸的,不可推辭。
你們聽見有話說:『當愛你的鄰舍,恨你的仇敵。』只是我告訴你們,要愛你們的仇敵,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。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;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,也照歹人;降雨給義人,也給不義的人。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,有什麼賞賜呢?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?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,比人有什麼長處呢?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?所以,你們要完全,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。」

這裡有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關於我們彼此相處的規則。凡想知道自己應當如何對待同胞的人,都應該經常研讀這些經文。它們值得用金字寫下來。它們甚至贏得了基督教敵人的讚賞。讓我們好好標記其中所包含的內容。

主耶穌禁止任何不饒恕與報復的精神。隨時準備怨恨傷害——急於被冒犯——好爭吵與好鬥的性情——在維護自己權利上的尖銳——這一切,一切都與基督的心意背道而馳。世界可能認為這些心態沒有什麼害處,但它們與基督徒的品格不符。我們的主說:「不要與惡人作對」。

主耶穌命令我們要有普遍的愛與仁慈的精神。我們應該除去一切惡意。我們應該以善報惡,以祝福代替咒詛。我們應該「愛我們的仇敵」。此外,我們不僅要在言語上愛,更要在行動上愛。我們應該捨己,並不怕麻煩,以便表現得友善與禮貌。如果有人「強逼你走一里路,你就同他走二里」。我們應該忍受許多,承擔許多,而不是傷害他人或冒犯他人。在一切事上,我們都應當無私。我們的想法絕不應該是「別人如何對待我?」,而是「基督希望我做什麼?」。

這樣的行為標準乍看之下似乎高得離譜。但我們絕不能滿足於追求一個更低的標準。我們必須觀察我們的主用來支持他這部分教導的兩個有力論點。它們值得認真對待。

首先,如果我們不追求這裡所推薦的精神與性情,我們就還不是神的兒女。我們的「天父」對所有人都是仁慈的。他同樣地降雨給好人與歹人。他使「他的日頭」無差別地照耀所有人。兒子應該像父親。但如果我們不能對每個人表現出憐憫與仁慈,我們與天父的相似之處在哪裡呢?如果我們缺乏仁愛,我們是新造之人的證據在哪裡呢?這完全缺乏。我們還必須「重生」(約 3:7)。

其次,如果我們不追求這裡所推薦的精神與性情,我們顯然還屬於世界。即使是那些沒有宗教信仰的人,也能「愛那些愛他們的人」。當他們的感情或利益驅使他們時,他們也能行善並表現仁慈。但基督徒應該受到比這些更高的原則所影響。我們是否在試驗面前退縮了?我們是否發現對仇敵行善是不可能的?如果是這樣,我們可以肯定我們還需要歸正。到目前為止,我們還沒有「領受神的靈」(林前 2:12)。

這一切中有很多內容大聲呼籲我們進行莊嚴的反思。很少有經文像這樣能激發我們心中謙卑的思想。這裡有一幅基督徒應有樣式的可愛圖畫。我們無法在不感到痛苦的情況下注視它。我們都必須承認,它與現在的基督徒相去甚遠。讓我們從中帶走兩個普遍的教訓。

首先,如果真實的信徒能更持續地記住這十節經文的精神,他們將比現在更能向世界推薦基督教。我們絕不能讓自己認為這段經文中的任何字句是瑣碎且無關緊要的。它們並非如此。正是對這段經文精神的關注,使我們的宗教變得美麗。正是對其中所含事物的忽視,使我們的宗教變得醜陋。不懈的禮貌、仁慈、溫柔與對他人的體貼,是神兒女品格中最偉大的裝飾。如果世界無法理解教義,它卻能理解這些事情。粗魯、粗暴、生硬與無禮中沒有宗教。實踐基督教的完美,在於關注聖潔的小義務,正如關注大事一樣。

其次,如果這十節經文的精神在世界上有更大的統治力與權能,世界將比現在幸福得多。誰不知道爭吵、紛爭、自私與不仁慈,導致了人類所遭受的一半苦難?誰能看不出,沒有什麼比傳播基督的愛(正如我們的主在這裡所推薦的)更能增加幸福了?讓我們都記住這一點。那些認為真實的宗教有任何使人不幸傾向的人,是大錯特錯了。是它的缺失導致了不幸,而不是它的存在。真實的宗教有直接相反的效果。它傾向於促進人與人之間的和平、仁愛、仁慈與善意。人們越是在聖靈的教導下,他們就會越彼此相愛,也會越幸福。

信仰問答